高嶺:一是要提高民營企業整體創新能力。鼓勵有實力的企業通過高新技術作價入股、兼并、收購等方式,積極參與中小企業的改革實踐,用高新技術增量盤活資產存量。多方引進人才,根據市場需求聚集各種創新要素,提高民營企業的競爭力。政府對企業的各類資源配置、考核評價中要把人才及科技成果產出作為一項很重要的指標予以考核重視
二是強化高校及科研院所對接國家戰略及產業發展開展創新人才培養及科學研究的能力意識。建議出臺具體政策及專項支持高校探索完善創新型人才培養模式,加強人才資源的集聚開發,切實豐富人才智力集聚載體;進一步強化引導高校人才培養、科學研究與國家戰略、社會發展的有效對接,提升高校人才供給與科研產出與社會需求的緊密結合;用政策和機制引導科技成果轉化,促進高校把科研成果植入企業,在合作中實現產業化,建立以市場需求為主體的科研領域投入體制。引入競爭機制,將“相馬”機制轉化成“賽馬”機制。嘗試建立地方高校發展綜合考評體系,設立普通高校民營企業發展獎勵基金。
三是構建完善的高校科技成果轉化與民營企業有效對接的機制體制。高校是科技創新、人才培養、創新知識的中堅力量和主力軍,建議政府引導、監督、鼓勵各類科技型民營企業與高等院校建立起基于利益共享、風險共擔原則的常態化雙邊或多邊技術合作、協作機制體制,切實使相互之間的合作成為可能并互利互惠。建立民營企業創新發展需求庫,由企業出全資或部分出資,共同命題,研究人員必須承擔一定數量的有關企業發展需求項目,并在職稱評定、項目申請方面聽取和采納民營企業家的意見。真正形成以企業為技術創新主體、高校科研院所協同合作的國家技術創新體系,服務創新型國家建設。
四是加快建立綜合性的科技成果轉化服務體系。通過政府政策引導等方式,重點培育一批高層次科技專業服務機構,為企業提供研發、檢驗檢測、技術轉移、成果轉化等系統性和一體化的支持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