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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觀察】喬丹體育6250萬美元收購茵寶 老牌綠茵豪門能否再創歷史榮光
    作者:中國紡織 時間:2020-05-07 評論(0)
          從Umbro(茵寶)官網獲悉,美國品牌管理公司Iconix Brand Group Inc(艾康尼斯)已與投資公司HK Qiaodan Investment(香港喬丹投資有限公司)達成協議,出售旗下運動品牌茵寶中國地區業務。

    據悉,此次的交易中包括艾康尼斯擁有的所有茵寶中國股權,以及茵寶在中國的品牌知識產權,將能夠為艾康尼斯帶來6250 萬美元的現金收入。交易預計將于2020915日完成。




    曾經“綠茵”嬌子,到命運急轉直下



    誕生于1924年的茵寶(UMBRO)曾經是綠茵場上最為璀璨的運動品牌之一,由英國亨弗里斯兄弟創立。這兩兄弟以他們英文名(HUMPHREY BROTHERS) 內的五個英文字母合并成 UMBRO一詞,后再配以鉆石雙菱形圖案成為今日UMBRO的注冊商標。


    曾經的茵寶,在足球場上的江湖地位絲毫不遜色于阿迪達斯和耐克。英格蘭傳奇星球阿蘭·希勒和邁克爾·歐文都曾是茵寶的形象代言人。



    從1958年起,五星巴西前四次捧起世界杯,都是穿著茵寶的球衣。而英格蘭隊在1966年唯一一次捧起世界杯(雷米特杯)時,也是穿著茵寶球衣。在1966年世界杯晉級決賽圈的16支球隊中,有15支穿著茵寶球衣(只有前蘇聯例外)。彼時,英國85%的足球俱樂部球衣均出自茵寶贊助。


    從1995年,歐冠獎杯被一群身著茵寶球衣的阿賈克斯球員帶到了阿姆斯特丹。到1999年,身著茵寶球衣的曼聯隊勇奪三冠王,茵寶在綠茵場上的霸主地位也隨著時間的推移發生著微妙的變化。



    1996年,跟茵寶合作了幾十年的巴西隊被靠籃球和跑步鞋起家的耐克撬走,2002年曼聯更是被耐克納入陣營。而阿迪達斯則分別在2000年和2006年從茵寶手中奪走了阿賈克斯和切爾西兩支勁旅。直至2008年,逐漸沒落的茵寶作價2.85億英鎊被耐克收購。曾經的綠茵豪門榮光逐漸褪去。

     



    被耐克收購四年 核心價值已被榨干



    運動品牌的兩大巨頭耐克和阿迪達斯,前者的產品訴求更加注重籃球,而后者則在足球領域長期擁有強勢資源。耐克當初收購茵寶,旨在補足自己在足球方面與阿迪達斯的差距。在被耐克收致麾下的4年里,耐克逐漸將自己的贊助和推廣滲透到了足球領域,經歷過歐洲杯與世界杯兩大頂級賽事的考驗后,此時的NIKE已經在足球領域與阿迪達斯有分庭抗禮的底氣。對于運動品牌而言,產品研發技術和贊助資源是兩個最為核心的價值所在,而在耐克接手茵寶的4年里,已經將上述優質資源悉數收入囊中,只剩下仍在持續貶值的茵寶品牌。


    由此,茵寶被拋售的命運已不可逆轉。2012年,耐克宣布以2.25億美元的價格將旗下品牌茵寶出售給艾康尼斯品牌集團公司。之后艾康尼斯從茵寶在中國的合作方Novel Fashion Brands Limited 手中,以5640萬美元的價格收購了茵寶中國50%的股權,實現了對茵寶中國的完全控股。



    再度轉手 歷史輝煌難續



    艾康尼斯品牌管理集團(Iconix Brand Group, Inc. )成立于1992年,擁有一系列時尚、運動、家紡及動漫品牌,業務涉及奢侈品及大眾市場零售分銷的各個領域。Iconix Brand Group, Inc. 將品牌授權予世界各地領先的零售商及制造商,并專注于創意廣告及品牌推廣。其覆蓋的廣泛渠道遍及奢侈品及大眾消費市場的1,600多個零售商,超過30,000家店鋪,年銷售額近135億美元。旗下擁有品牌包括SnoopyCandiesStarterEd HardyMossimoEckoLee Cooper30余個品牌。

    2014年,從耐克凈身出戶的茵寶又重新出現在足球圈,陸續成為埃弗頓、赫爾城、埃因霍溫、西漢姆聯紐倫堡、布萊克本等球隊的贊助商。時至2016年,茵寶宣布由邁克爾·歐文出任茵寶中國CCO(首席文化官),這個被雪藏多年的綠茵王者也重返中國市場。面對當時的媒體,茵寶大中華區CEO張騰飛提到,2016年茵寶計劃開設20-30家線下門店,并會逐步提在華的開店速度。但與過去輝煌時期相比,此時的茵寶已相差太遠。而就在2018年世界杯中,茵寶僅贊助秘魯這一支球隊的球衣。

    而數據顯示,2019 財年,艾康尼斯的年銷售額為1.49億美元,同比下跌了21%;凈虧損1.12億美元,其中第四季度凈虧損達到9500萬美元。歷史的車輪再次將茵寶推向了出售的邊緣。




    喬丹體育接手,能否再造輝煌?



    本次交易的接手方香港喬丹投資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是喬丹(廈門)實業有限公司的股東,占股比例為25%,同時也屬于喬丹體育股份有限公司。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網站信息顯示,對于此前爭議頗大的美國AIR JORDAN品牌狀告中國喬丹體育公司商標侵權案做出裁決,被訴裁定、一審、二審判決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均有錯誤,應予撤銷,喬丹體育公司第25類服裝鞋帽襪等商品上的6020578號“喬丹+圖形”商標被撤。


    資料顯示,喬丹和中國喬丹體育自2012年以來就官司不斷,雙方爭議的焦點在于姓名權。此前,喬丹在一審和二審均敗訴,二審敗訴后,喬丹作為再度申請人向最高法院申請再審。從屢次被駁到最后逆轉獲勝,喬丹依據市場對于“喬丹”的認知性獲得了勝訴。


    此次喬丹體育的出手收購,被外界看作是對自身未來發展的重新定位,對于本次中國品牌的國際并購,能否延續安踏收購FILA再造輝煌的榮光,能否為疫情下,疲軟無力的服裝終端市場帶來更多的刺激與熱點,讓我們拭目以待。

     

    相關資料來源:《北京商報》、《經濟日報》、《中國經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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